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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完善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明确其服务宗旨,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对志愿服务队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石嘴山市科技馆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 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组织,旨在充分利用科技馆平台,有效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全市科教事业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接受石嘴山市科技馆的领导和管理,由展教部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包括监督、培训、考核及志愿者工作各项相关内容。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和招募
第六条 志愿者的条件。石嘴山市科技馆吸纳热爱科学、愿致力于志愿事业的人士为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凡有意愿报名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热心人士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三、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一般基础知识,有专业特长或丰富经验。
四、遵守石嘴山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只限于固定志愿者),当年服务时间当年有效,不累加至次年。
第七条 志愿者的招募。本馆志愿者分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固定志愿者有固定的服务期限和时间、服务内容。机动志愿者的服务期限和时间、服务内容视具体要求而定。
一、固定志愿者的招募
(一)时间:固定志愿者每年进行一次招募,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
(二)地点:石嘴山市科技馆
(三)石嘴山市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予以录用,并签订《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协议》。
二、机动志愿者的招募
(一)机动志愿者的招募视情况而定,详见本馆具体发布的机动志愿者招募方案。
(二)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件等原件,递交《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根据具体情况,志愿者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
二、志愿者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
三、志愿者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志愿者享有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
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志愿者服从组织的安排,执行组织的决议。
二、志愿者保证按时参加与服务相关的培训及其他活动,并全程参与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配合开展石嘴山市科技馆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志愿者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加我馆志愿服务,受伤、疾病、怀孕等情况。
五、不得以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在志愿服务期间,自觉爱护石嘴山市科技馆展品设施,维护石嘴山市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
七、遵守石嘴山市科技馆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
第十条 志愿者的服务
一、馆内服务
(一)注意事项
1、开馆时间:科技馆开馆时间为周三至周日(周一、周二闭馆,节假日除外)9:00-17:00。
2、地理位置:大武口区世纪大道700号
(二)服务须知
1、招募期(1)熟悉了解《石嘴山市科技馆志愿者管理章程》。
2、服务期(1)服务当日8:45前在科技馆一楼中厅集合。
(2)志愿者安排计划以联络员通知为准。
(3)如志愿者在原定服务的日期有事不能参加,请提前1天告知联络员,否则视为缺勤。
(4)请自觉爱护志愿者标识,若有损坏、遗失,石嘴山市科技馆可做出相应处理。
(5)未通过正常报名程序而自行前来服务的志愿者不予安排。
(6)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
(三)工作流程
1、服务当日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并分至相关工作岗位。
2、在工作人员处签到,领取志愿者标识。
3、接受岗前培训,听从安排。
4、根据工作安排上岗服务。
5、服务结束后,在早上签到处退还志愿者标识后离馆。
二、馆外服务。
服务时间、地点和内容见我馆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培训
一、对机动志愿者进行临时、快速的岗前培训,详见具体工作内容和活动安排。
二、对固定志愿者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的系统培训。
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管理
一、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相互平等,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尊重和鼓励志愿者,注重沟通和培养。
二、按工作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情况对志愿者分岗,给志愿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志愿者上岗佩戴相关标识,仪表整洁,精神饱满,用语标准,不着奇装异服、不化浓妆。
四、志愿者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安排的岗位和工作,服从调配,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有特殊情况应向管理部门提出。
五、有工作安排的志愿者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需早退或请假,应预先告联络员。
六、志愿者在工作岗位上不得随意串岗、无故脱岗、聚众闲聊、接听电话或闲逛展厅,不得向工作人员提出在展厅参观或玩耍的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
七、表现消极、影响工作的志愿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服务队;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和志愿者形象及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八、一年内未参加任何一次服务的志愿者视为自动退出科技馆志愿服务队。
九、考核内容
(一)早会集合
1、志愿者早上8:45前统一在科技馆景观平台集合,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地点有变,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2、迟到半小时以内的志愿者参加当日服务,并在日常考核中记迟到;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在日常考核中计为缺勤。
3、服务当日未出现的志愿者视为缺勤。
(二)工作表现
1、志愿者在工作中有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具体岗位职责以工作人员告知的为准。
2、志愿者不得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如有事离开需告知工作人员;志愿者不在岗位时间超过半小时为脱岗。若志愿者出现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的行为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不得在休息时间随意闲逛展厅,如有随意闲逛展厅的情况,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4、志愿者在岗期间不得聚众闲聊、不得玩手机,如有违反经查实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5、志愿者态度端正、风貌良好,工作负责,服从岗位分配和安排,如有任何意见需友好地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进行协商;因个人情绪或利益与工作人员或游客发生冲突,处理问题时态度极不端正的志愿者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三)遵守规章制度
1、志愿者需遵守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科技馆或志愿者形象的事。
2、志愿者在工作中需佩戴相关标识;未佩戴任何标识的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在工作当日,着装应大方得体,不穿背心、吊带、超短裤、超短裙、拖鞋等服装。
4、志愿者自觉维护科技馆与志愿者的形象,若在馆内服务期间出现有损形象的行为,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五、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属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
(一)早会集合
1、迟到;
2、缺勤。
(二)工作表现
1、随意串岗;
2、无故脱岗;
3、随意闲逛展厅;
4、在岗期间聚众闲谈、玩手机;
5、早退。
(三)遵守规章制度
1、不佩戴相关志愿者标识;
2、态度傲慢无礼;
3、履行工作职责中言行不当;
4、上岗期间衣冠不整,着装奇异;
5、做出有损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四)石嘴山市科技馆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作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志愿者的评定
一、日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
(一)优秀服务当日满足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可考核为优秀,并在日常考核中作相应记录:
1、无违纪行为;
2、工作主动、积极热情;
3、态度端正、风貌良好;
4、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帮助作用;
5、有表现突出的事迹。
(二)合格除考核优秀与考核不合格外的其它情况。
(三)不合格
参考第十六条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嘴山市科技馆所有。
第二十一条 若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法规为准。